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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注册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欧菲斯及其关联网站之间就网站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各个网站平台分别就您在该平台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与您签订本协议,并独立向您承担责任。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您点击“同意并继续”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一章

    参与订立本协议的网站分别为:

    1OfficeMate欧菲斯

    2)企业购

    3)批发购

    4)工品伙伴

    5)福分通

    6)合约用户

    第二条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2.1 本网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欧菲斯所有。您点击同意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成为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表示您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依其规定。

    2.2 当您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您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享受本站服务、下单购物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3 如果您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本站。因您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及您的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4 欧菲斯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三条 服务须知

    3.1 欧菲斯通过互联网依法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站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3.2 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1)上网设备,包括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上网开支,包括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为了方便用户阅读,本协议分设两章,即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

    1)通用条款:约定您在接受欧菲斯及其关联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与网站平台需要遵循的权利和义务;

    2)特别条款:主要约定您在接受特定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与该平台需要遵守的权利和义务。

    通用条款与特别条款存在冲突的,以特别条款为准。

    章 通用条款

    第五条 用户注册信息管理

    5.1 用户按照平台页面的提示向本站提供注册资料,确保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欧菲斯保留终止用户使用 欧菲斯各项服务的权利。

    5.2 用户在本站进行浏览、下单购物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站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5.3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产生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您可以根据本站规定改变您的密码。用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本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5.4 用户不得将在本站注册获得的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与实际使用人应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5 用户同意,欧菲斯拥有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站注册用户、购物用户、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的权利。

    5.6 用户同意,欧菲斯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用户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第六条 用户行为规范

    6.1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用户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2)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3)不得利用本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干扰本站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5)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

    6)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约禁止的行为;

    8)不得利用在本站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9)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6.2 用户应关注并遵守本站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

    6.3 本站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

    6.4 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商品信息

    7.1 本站上的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本站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虽然本站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欧菲斯欢迎纠错,并会视情况给予纠错者一定的奖励。

    7.2 为表述便利,商品和服务简称为“商品”或“货物”。

    第八条 订单

    8.1 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用户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用户的行为和意思表示,用户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8.2 用户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3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本站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出现缺货、价格标错的情况;如您拟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或价格标示错误的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

    第九条 配送

    9.1 欧菲斯将会把商品送到您所指定的收货地址,所有在本站上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

    9.2 因为以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的,本站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1)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2)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第十条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10.1 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对于您提供、上传、创作、发布在本网站的文字、评论、图片、照片、视频、音频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等),您免费授予欧菲斯控股有限公司至保护期终止为止、排他的许可使用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许可使用的权利)、肖像权、用户ID名称等相关的全部合法权利权益,就欧菲斯控股有限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权利、权益,欧菲斯控股有限公司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

    10.2 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条文序号依照2010年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欧菲斯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10.3 用户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10.4 欧菲斯是本站的制作者,拥有此网站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有权对本协议及本站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在本站张贴,无须另行通知用户。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范围内,欧菲斯对本协议及本站内容拥有解释权。

    10.5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欧菲斯明确的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的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的信息内容,否则,欧菲斯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0.6 本站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欧菲斯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站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欧菲斯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站上所有软件都是欧菲斯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

    11.1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11.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的,欧菲斯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二条 协议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1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本站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公示在本站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

    12.2 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立即停止接受站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建议您在使用本站之前阅读本协议及本站的公告。

    12.3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的,那么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13.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13.2 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13.3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协议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特别条款

    一节 OfficeMate欧菲斯专用条款

    欧菲斯网站所有者是指在政府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欧菲斯网站经营主体。

    欧菲斯尊重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本网站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本站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欧菲斯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本站上的各类规则。

    本协议内容中以黑体、加粗、下划线、斜体等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用户着重阅读。

    第二节 企业购专用条款

    协议双方

    1.1 本注册协议双方为欧菲斯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购平台(下称“企业购”)经营者欧菲斯控股有限公司与企业购用户,本注册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2 本注册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企业购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在注册前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并按照企业购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1.4 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企业购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定义

    用户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

    自然人、无经营或无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企业购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企业购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企业购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企业购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用户权利和义务

    3.1 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可以向企业购进行反映要求处理。

    3.2 用户同意,不对企业购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企业购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企业购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企业购的权利和义务

    4.1 对用户在注册使用企业购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企业购应及时作出回复

    4.2 对于用户在企业购交易平台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企业购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企业购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4.3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企业购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企业购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用户或其它第三方通知企业购,认为某个具体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2)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向企业购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企业购以普通非专业交易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4.4 企业购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删除等处理

    4.5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企业购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企业购有权在企业购交易平台及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5.1 用户同意,在企业购未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企业购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用户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用户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等)终止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同时企业购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

    5.2 账号终止后,企业购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中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5.3 用户向企业购提出注销企业购注册用户身份时,经企业购审核同意,由企业购注销该注册用户,用户即解除与企业购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用户账号后,企业购仍保留下列权利:

    1)用户注销后,企业购有权保留该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用户注销后,如用户在注销前在企业购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企业购仍可行使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5.4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购可以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终止服务:

    (1)在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

    2)如企业购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信息,经企业购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而用户在3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手机号码的

    3)企业购发现用户注册数据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

    4)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5)企业购认为需终止服务的其它情况。

    5.5 企业购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用户。但如该用户在被企业购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企业购用户的,企业购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与平台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企业购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企业购应当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用户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用户的交易对方。

    责任范围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企业购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企业购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企业购服务;

    2)非因企业购的原因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3)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企业购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给企业购平台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用户因使用企业购所产生及与企业购服务有关的争议,由企业购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购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节 批发购专用条款

    用户在使用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用户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认可;如有异议,请即刻与本网站进行联系,并取得本网站的书面同意

    本网站只在中国大陆提供本网站所述产品及服务,所发布资料无意提供给其他地区、国家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其他国家不构成向任何人士要约或其他产品服务的邀请。

    本网站为用户提供的服务,需要事先对用户进行审核,并非所有访问本网站的客户都可以获得本网站所公布的产品和服务。您是否符合享受本网站的产品和服务的条件,以网站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本网站经营者不为在本网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准确性、安全性、有效性等作任何声明或保证。

    本网站某些部分或网页中存在单独适用条款的,是作为对本声明的补充。如有冲突,该等附加条款和条件对相关部分和网页适用。

    当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和资料时,本网站将依据执法单位要求提供个人资料和信息。此情况下的披露,本网站均免责。

    第四节 工品伙伴专用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1 工品伙伴:指工品伙伴网站。

    1.2 买家:指在工品伙伴上浏览或购买产品或发布询价单的用户。

    1.3 卖家:指在工品伙伴上发布供应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或发布报价单的商家。

    1.4 处罚:指用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而被处理,具体种类包括:警告、下架、删除、降权、帐号限权、帐号关闭等。

    1.5 警告:指工品伙伴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提醒、告诫用户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规,应当及时予以改正,如仍进行或不停止违规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

    1.6 下架:指工品伙伴针对违规信息将进行信息下架,信息下架后用户仍可进行修改,修改正确后,信息方可正常发布。

    1.7 删除:指工品伙伴针对违规信息做删除的处理,信息删除后用户不可修改。

    1.8 降权:指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排序被置后。

    1.9 帐号限权:指工品伙伴暂停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限:暂停用户的访问权限、对已发布的所有信息执行下架或删除处理(如有)、暂停供应产品信息或采购单、报价单的操作权限等。

    被限权用户在限权期限内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服务费等,如有)照常计算,服务期限不予延长。

    1.10 帐号关闭:工品伙伴终止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并不予退返服务费。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使用工品伙伴网站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用户。

    第三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工品伙伴签署的协议、工品伙伴服务条款、网站规则。

    第四条 若本规则的规定同用户与工品伙伴签署的协议约定相冲突,则优先适用双方协议。协议中未约定的,则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工品伙伴有权酌情处理。

    第五条 用户注册后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进行法人资格认证后才能使用工品伙伴网站提供的服务。

    第六条 禁止用户帐号未经工品伙伴审核同意随意转让给他人或其他企业使用;随意转让的用户帐号将被关闭,且转让方还须承担该帐号下所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工品伙伴有权回收未通过身份认证或虽通过身份认证但连续超过一年未登录的用户帐号。

    第八条 当交易双方选择并确认使用工品伙伴支付服务后,将视为接受由工品伙伴提供的各类支付服务,并遵守工品伙伴有关规定。

    第九条 卖家在买家支付订单之后的5天内必须发货,否则订单取消,退款给买家。

    第十条 买家在卖家发货后的15天内必须选择确认收货或退货,否则默认交易成功,打款给卖家。

    第十一条 买家在订单支付之前可以取消订单,一旦支付,订单不可取消。

    第十二条 买家在确认收货之前可以申请退货退款,退货必须征得卖家同意。

    第十三条 买家申请退货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自买家申请退货退款之时起7天内卖家未做处理的,工品伙伴视为卖家同意买家的退货退款申请,并退款给买家。

    (二)卖家拒绝退款申请后,买家不能再次修改退款申请,交易正常进行,工品伙伴将打款给卖家。

    (三)卖家同意买家退货的,买家必须在15天内将商品退货给卖家,否则退款申请关闭,交易正常进行,工品伙伴将打款给卖家;卖家在买家点击退货后的15天内未确认收货且未做任何操作,工品伙伴视为卖家已经收到买家的退货并退款给买家。

    第十四条 卖家和买家双方就交易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一方或双方可申请提交工品伙伴进行斡旋处理,工品伙伴有权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相关争议,并对相关事实进行认定及对用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用户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工品伙伴网站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行为。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禁止、限制销售商品信息,工品伙伴将立即删除该商品信息,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第十六条 用户在工品伙伴网站涉嫌以下几种供应产品信息违规发布行为:使用恶意外部软件违规、标题描述违规、属性不实、类目放置错误、无货空挂、虚假价格违规等;用户发布的供应产品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工品伙伴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下架、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第十七条 用户在工品伙伴网站发布的供应产品信息与此前已发布上线的信息完全相同或产品重要属性、描述(包括品牌、规格型号、图片信息等)相同;用户发布的供应产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重复信息,工品伙伴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降权、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第十八条 用户在工品伙伴网站涉嫌以下几种询价单违规发布行为:询价单内容违反工品伙伴运营秩序、询价产品属于禁限售产品、询价单名为询价但实为广告、重复询价等;用户发布的询价单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工品伙伴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第十九条 用户在工品伙伴网站涉嫌以下几种报价单违规发布行为:报价单内容违反工品伙伴运营秩序、报价内容与询价单无关、报价单价格不实、报价单内容涉及禁限售产品信息等;用户发布的报价单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工品伙伴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第二十条 用户有违规行为的,工品伙伴有权对用户予以违规扣分及处罚;同时每个自然月工品伙伴将对卖家进行综合累计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对达到考评处罚标准的用户予以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用户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用户发布的信息一旦收到相关侵权投诉,应及时提交反通知及证明材料,说明产品合法性,用户应保证提供的反通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未及时提交反通知,或提交的反通知不成立,工品伙伴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发布限制产品信息类违规及知识产权侵权类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工品伙伴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